标准化的原则是:简单、统一、协调、优化。
(1)简化
在一定范围内缩减对象的类型数目,使之在既定时间内足以满足一般需要的标准化形式。对象的多样性发展规模超出必要的范围时,消除多余的、可替换的、低功能的环节,保持其构成的精炼、合理、,使总体功能最佳。
(2)统一
把同类事物两种以上的表现形态归并为一种或限定在一个范围内的标准化形式。统一化的目的是消除由于不必要的多样化而造成的混乱,为人类的正常活动建立共同遵循的秩序。
(3)协调
任何事物处于广泛联系之中,存在着相关性,其在系统中作为一个功能单元,既受约束,又影响整个功能的发挥,必须与其他功能单元进行协调,在连接点上找到一致性,使整体功能最佳。
(4)优化
按照特定的目标,在一定的限制条件下,对标准系统的构成因素及其关系进行选择,设计或调整,使之达到最理想的效果。